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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襄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和市直教育系统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6-07-23
时间: 2026-07-23
索引号: 011158671/2026-1936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6-07-23
标题: 关于开展2026年度襄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和市直教育系统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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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社会事务局,市直学校单位

根据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和市直教育系统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2026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分为类:

(一)申报

1.申报正高级和高级职称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地方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

2.申报中级、初级职称襄阳学校(含市直民办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装备中心(电化教育)、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3.职称初定。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政策的通知》精神,2026年度开始,市直学校(单位)教师职称初定实行评审认定的办法,与年度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同步申报评审,一年一次;申报人员应提交《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初定职称申报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

)定向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公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学一线任教、在职在岗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乡村学校高级教师职称实行“定向申报、定向评审、定向使用”。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下放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的通知》(襄人社发〔2020〕40号)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负责本地中小学(含民办学校)教师中初级职务评审及综合管理工作。

情形之一人员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已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三)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或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不得申报。

(四)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五)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一)常规申报。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文件执行职称初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26 号)文件执行。

(二)定向申报。申报条件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6号)文件执行。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不低于上述申报条件的单位申报条件。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时申报人员应聘任到本岗位最高等级;否则,须破格申报。

三、申报职数

各单位组织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时原则上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各单位填报《2026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报当地教育、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公立学校临时代课教师、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1.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要求及申报人数。市直学校(单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中,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人数不得超过40%领导职务人员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教研机构、电化教育和教师发展机构领导班子成员。

2.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申报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职称时,申报时提供“双肩挑”人员的审批手续。

3.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学校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可不受本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定向申报高级教师职称。

4.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藏、援疆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评审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高级、中级职称

、申报程序

全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市直学校(单位)教师申报中级、初级教师职称,“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

(一)纸质申报和审核

1.申报前公示。各单位向教职工公示上级部门核定的各级岗位空岗数、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本学校(单位)职称评审方案、量化评分细则、职称相关文件等。各单位成立职称推荐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推荐方案,经党委(总支、支部)会研究同意后,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各单位对推荐方案或量化评分办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方案备案后,原则上三年内不能修改。确实需要修改方案的,按照上述程序重新备案。

2.个人申请。根据申报条件,申报人员真实准确填写评审表和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2、提供印证资料,诚信承诺书”(附件3亲笔签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026年下半年和2027年上半年即将到龄退休的教师应签定《告知书》并上传职称申报系统(附件4),具体内容由单位工作人员负责解释。

3.单位推荐。推荐程序:一是资格审核。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等;二是量化评分。根据推荐申报工作方案和量化评分细则,对申报人员逐一进行量化评分,按照各类岗位空缺情况,拟定高、中级职称申报对象。三是组织研究。单位领导班子对拟定申报对象进行研究,确定申报对象。四是公示。在单位公告公示栏对确定的申报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

3、级审核。县级教育部门重点审核各单位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申报材料真伪等;县级人社部门重点审核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双肩挑”人员相关手续和岗位核定表。

4、报送纸质材料。经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上审核通过的人员,各地各学校将纸质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评审。申报人员提交的纸质材料目录见附件5。其中,县(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教师、临时聘用教师及社会流动人员申报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职称的,纸质申报材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收集整理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评审;市直学校(单位)教师的纸质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收集整理后报送市教育局评审。

(二)网上申报和审核

申报人员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app/home.html)进行申报。个人网上填报内容详见附件6。上传资料时应注意以下九个方面:

1.全市申报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和市直学校、单位(含市直民办学校)教师申报一级教师、二级教师职称人员均选择“襄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2.常规申报和定向申报人员,在“职数单”栏上传“2026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核定表上应有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人社部门审核意见及公章。

3.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不占职数申报高级职称时,在“职数单”栏上传“2026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核定表中“是否空岗申报”栏为“否”,备注栏注明“乡村教师30年”。

4.“双肩挑”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时,在“职数单”栏上传“2026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核定表中“是否空岗申报”栏为“否”,备注栏为“双肩挑”。

5.援疆援藏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在“职数单”栏上传“2026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核定表中“是否空岗申报”栏为“否”,备注栏为“援疆”或“援藏”。

6.教科研料审核。对提供的论文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资讯网官网进行检索,专著在中国国家版本馆官网进行检索,并下载检索结果页面(或截图)。网报时在上传公开发表的论文封面、目录、内容时,同步上传检索结果截图(襄阳教育或各县市区内部刊物不用上传检索截图)。纸质材料申报时,检索页面由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提交。未被上述网站收录的论文、专著,我市中小学教师不能作为科研成果申报职称

7.所有申报人员应上传《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能力业绩证明》(附件7)

8.所有申报人员应上传《襄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

9.申报人员上传获奖证书时,同步上传相应红头文件,相互印证。申报人员上传国家级或省级教育部门下发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等证书时,除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关红头文件,还需上传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赛的相关资料。如查实申报人员作假,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纳入职称征信黑名单,三年不得申报教师职称。

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按照市人社局指定的网址和分配的账号,登录进入职称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将申报人员材料,推送到上级部门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通知学校和申报人,说明退回原因。

五、有关政策

(一)关于时间节点问题。一是任职资格年限计算。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二是业绩材料认定时间。业绩材料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三是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9月30日为网上填报信息时间,网上申报时间结束后将自动关闭申报系统。四是县级部门网上申核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前,县(市、区)人社、教育部门及市直学校(单位)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工作后,将申报信息推送到市教育局审核。五是市级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襄阳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完成网上申报信息审核工作,之后不再受理网上信息审核。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二)关于教师水平能力测试。襄阳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正高级、高级、一级教师职称水平能力测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合格成绩三年有效(含当年),20242025年取得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继续有效。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仍执行原政策不变,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基础上形成水平能力测试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2026正高级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实行先后面试。其中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带入评审,当年有效;面试工作方案由市人社局另行下发。

(三)关于破格、转评等手续的办理。符合破格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填报《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8),经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各级人社部门审批。符合转评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填报《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附件9),经单位同意后报各级人社部门审批。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和晋升。

(四)关于“定向申报”人员评聘问题。在岗位结构比例内,乡村教师可以自由选择“常规申报”或“定向申报”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职称。各单位开展岗位竞聘工作时,通过“定向申报”和“常规申报”取得高级、中级职称的教师,均可参加岗位竞聘,同步纳入岗位竞聘范围,同步参与量化评分,同步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五)关于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启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的通知》(襄人社函[2026]11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

(六)关于心理健康教师职称申报。根据《湖北省重构基础教育供给体系和能力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32号)精神,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计班主任工作年限,咨询辅导等计入工作量。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申报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文件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信息,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报送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严格用人单位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级主管部门审核。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对虚假申报视而不见甚至协助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逐级申报送审核查制。申报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将纸质材料交由县(市、区)教育局集中上报。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凡在审核工作中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审查失误的,产生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信访核查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推荐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各类职称信访件须按程序认真核查。核查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规定时限内核查到位,并将核查时间、参与核查人员、核查方式、核查过程、结论性意见及处理意见(包括申报人员和审核推荐人员)等内容形成核查报告并附详实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信访问题查实的,应在1个月内将对相关责任人问责情况和有关资料(处理或处分文件)报送市教育局。对在信访核查和处理过程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评审费用

按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收取,申报高级教师(含正高级)职称每人300元,一级教师每人150元,二级教师每人60元。市直学校(单位)教师初定职称按照中级150元,初级60元收费。

附件1.2026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含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

3.诚信承诺书

4.告知书

5.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6.个人网上填报内容说明

7.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能力业绩证明

8.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9.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10.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

11.关于开展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6号)

12.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26号)

13.关于转发《关于启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的通知(襄人社函〔2026〕11号)


                        襄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722



附件1

2026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中级

设岗情况





已聘情况(不

“双肩挑”)





待聘情况





空岗情况





申报

情况

空岗申报





不占岗位申报





申报人员姓名

申报专业

申报级别

是否空岗申报

备注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人社事业

单位人事

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备注:1.设岗情况为人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批复调整的岗位数量;已聘情况为现已经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数量;待聘情况为所有取得职称未聘到相应职级的人员数量;空岗情况为设岗数-已聘数-待聘数;申报情况中的空岗申报为按照空岗申报原则申报的人员数量,不占岗位申报为按照规定不占岗位申报的人员数量。

2.本年度填报单位申报的所有专业高中级职称人员均应在此表中填入姓名,并将盖章原件上传申报系统和附于申报材料中

3.非空岗申报人员须在备注中根据自身情况标明“双肩挑”“援外”“援藏”“援疆”“援青”。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学习《关于开展2026年度襄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和市直教育系统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职称评审规章制度,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自愿申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

2.本人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有效。

3.若存在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自愿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接受处理,由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销职称,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申报学历证书编号

申报学位证书编号:

        承诺人签名(手签)

        联系电话(手机号)

                                        


附件4

***老师:

您好!感谢您为襄阳教育事业作出的贡献!

经查阅您的人事档案,确认您的出生年月为**年**月,您的退休时间为**年**月。如果您参加2026年度职称评审,且评审通过取得高级(或中级)职称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您退休前无法兑现高级(或中级)职称相关待遇:一是职称任职文件可能没有下发;二是岗位晋升的审批流程可能没有完成;三是岗位晋升后的工资报批手续可能没有完成鉴于上述情况,请您慎重选择是否参加本年度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

我们将严格按照市人社局的工作要求,及时做好2026年度襄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及待遇报批工作。

特此告知。

请您仔细阅读上述内容,并签字确认:            

                             时间:          


附件5

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纸质材料目录

为了减轻申报人员负担,申报人员提交的纸质材料中,有原件的应提交原件,没有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不需要对所有原件进行扫描、复印、装订

1.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县级审核后退回)。

2.教师资格证书件。

3.证书件。

4.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原件(乡村学校教师不提供)。

5.公办学校教师提供现聘岗位的襄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

6.2026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

7.诚信承诺书原件(申报人员填写并签名)。

8.告知书复印件(申报人员签名,原件由单位保管)

9.单位推荐方案、量化评分排序表(推荐方案和量化评分表每所学校提供1份,量化评分表应提供每个项目具体得分情况,单位盖章)。

10、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在编教师,由推荐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11.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能力业绩证明材料(一式1份)申报人员如实填写《证明的相关内容,单位对证明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签名(打印无效)、盖章。

12.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从申报系统导出后打印)一式1份。

13.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综合材料一览表(A3,可多张打印)10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综合材料一览表(A3,可多张打印)6份。

14.公办学校教师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盖章证明材料

15.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材料提交获奖证书的同时,应提交相应红头文件(复印件)。提供文件复印件,需学校审核盖章、审核人签名。

1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主持或参与课题项目的立项书结项书,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件。

17.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

以上要求提交的原件均需随纸质材料逐级审核;提交的复印件,审核经办人员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6

个人网上填报内容说明

    

(一)基本信息:按照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二)附件材料:

1.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2.社保缴费明细:上传个人信息图片。

3.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传个人职称证书图片。

4.职业资格证书:上传个人教师资格证书图片。

5.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此处上传个人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襄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能力业绩证明材料、量化评分排名、告知书(个人签名)

6.职数审核表:上传《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7.个人诚信承诺书:上传诚信承诺书(个人签名)。

(三)教育培训经历:

1.学习信息-教育经历:填写申报学历,并上传毕业证书照片。

2.学习信息-培训经历:填写任现职以来,参加业务培训的经历,并上传培训证书。

(四)工作业绩情况:

1.工作业绩-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主要填写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或承担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学科专业学术团体组织教学基本功竞赛(如示范课、观摩课、一师一优课、微课、录像课、说课、精品课、好课堂等)。

2、工作业绩-工作经历:主要填写申报人员任教以来工作经历情况。

(五)业绩成果情况:

1.业绩成果-著作信息:主要填写申报人员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与他人合著1部(本人承担内容应占合著一半以上)。

2.业绩成果-专利信息:此项内容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人员可以不填报。

3.业绩成果-论文信息:主要填写申报人员在公开出版的刊物(含经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网刊)上发表与任教学科或从事工作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且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增刊以及学术会议交流材料)及知网(或万方数据库、维普资讯网)检索截图。教育行政部门及下属的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教学设计、案例、课件、自制教具等评比中获奖。

4.业绩成果-获奖信息:受聘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审定的地方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等编写工作,聘书、文件或其他印证资料的照片上传。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获得县级及以上奖项。辅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竞赛、演艺、作品展等活动获奖。从事少先队或共青团工作的,本人或辅导的学生获省、市级表彰。获得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上传获奖证书时,同步上传发证单位下发的获奖文件,证书与文件相互印证。有证书没有文件的,证书不能作为有效证件。


附件7

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能力业绩证明

***同志现为***学**年级**班***学科教师,申报2026年度正高级教师(或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职称,能力业绩情况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条件:

1.***年**月至**年**月,在**校任教,承担**学科教学工作,周课时量为**节(不含早、晚自习,下同),年均课时量为***节

证明人签名:

...  ...

如在多所学校任教,可分别填报

二、担任班主任情况:

1.***年**月至**年**月,在**校任教,担任**年级**班班主任工作(或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共青团干部、中层及以上干部职务,担任班主任时间**年

证明人签名:

...  ...

如在多所学校任教,可分别填报

三、任现职以来教学综合评价优秀率为**%。

    证明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2026**月**日

注:上述“签名”的地方,需要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代签、打印无效。


附件8

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系列专业: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行政
职务


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现任何专业
技术职务


任职
时间


基础学历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最高学历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最高学位


近两年考核情况

(          )年  
(          )年

水平能力测试情况


破格条件:(对照破格条件填写,并注明证件或证明人)


:要附能证明破格人员能力、水平和业绩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必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和政府职改部门各级审验盖章)。


个人任期内业务总结: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同级职改办部门意见

盖章

       

上级职改办部门审批意见

盖章
       


附件9

非本专业职务转评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位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及学制


现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拟改报何专业职务


按照规定符合改报专业申报的条件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意见


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批意见


注:1、附个人申报转评的有关材料

2、按职称管理权限审批。

3、无此审批表,各评委会不得受理。